(撰文: 陳孟吟 Dr. Marie 心理諮商師)
快樂是一種狀態? 還是一種選擇?
快樂是一種情緒? 還是一種能力?
2006年哈佛大學年輕講師,名叫塔爾‧賓-夏哈爾(Tal Ben-Shahar, Ph.D.),教授「幸福課」,成為哈佛有始以來最受歡迎的課,聽課人數超過了王牌課《經濟學導論》。
而這波幸福學的研究熱潮,延續到今年2018年開春,仍熱度不減,反而持續攀升,耶魯大學隨即跟進,也開設「心理學與美好生活」課程,創下紀錄有高達四分之一耶魯大學學生爭相選修!
這是個有趣的現象,為何追求「幸福」這個課題,比追求「成功致富」,反而更令人熱衷呢?
其實,每個人走在人生路上,不免困惑和迷茫,常常疑惑著:「我們來到這個世上,到底追求什麼才是最重要的?」
財富?事業?感情?享樂?
在以往的價值裡,似乎有錢等同於得到快樂和幸福,名利財富才是衡量成功人生的標準,所謂「有錢就任性」,但有錢真的快樂嗎?
研究認為:其實「幸福感」才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,是所有目標的最終目標。
然而什麼是幸福呢?
看一場感動至人的電影?
談一場刻苦銘心的戀愛?
吃一頓回味無窮的家鄉菜?
讀一本膾炙人口的小說?
得一次成就肯定的晋升或犒賞?
中一次大快人心的樂透彩?
是的,這些事似乎在發生的當下,會讓自己獲得無比的快感,然而在幾天或幾個月之後,快樂的感覺漸漸消弱,又回歸到原點,而這是為什麼呢?
塔爾博士研究認為「幸福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!一個幸福的人,必須有一個明確的、可以帶來快樂和意義的目標,然後努力地去追求。真正快樂的人,會在自己覺得有意義的生活方式裡,享受它的點點滴滴。」
有趣的是,大家世俗常認定可以讓我們快樂的方式: 舉凡K歌、看電影、聽演唱會、把酒言歡、享受美食….等,似乎早以習慣用這些方式為我們排憂解悶,然而從幸福學的研究中,發現這些”娛樂”只能帶來短暫的快樂感,卻無法獲至長遠的幸福感!
我想說到這裡,大家可能除了訝異結果之外,也一頭霧水,不禁會問:「我們慣用的娛樂方式,既然無法帶給我們真正的幸福感,那到底有什麼方法能增進幸福感呢?」
好消息是追求幸福感是有方法的,近年來探討幸福學的研究越來越開展,我會總結過往的研究,整理出幾個重要的方法,在下一篇文章「幸福好簡單?!幸福有秘方」,跟大家分享!